中国的能源政策制定体系中有太多的“婆婆”,各个“婆婆”可能寻求对我最优的利益诉求,相互之间协调也不够,分工界面也不是很明确。因此,谁在制定中国的能源政策,以及政策制定计划后由谁来执行、由谁来负责监督,通常都是不清晰的。在中国能源战略长期制定上,没有哪个部门能超脱出来。一个五年规划千呼万唤始出来,怎么去指望拿出一个让每个婆婆都满意的长期规划呢?
所有的权力,
包括决策权、监管权、执行权都被分享或者分开,更重要的是,在决策过程中,各种机构的权力都没有明确界定。因此任何决定都必须经过漫长的讨价还价才能达成一致意见,从而使中国的能源决策过程变得漫长和杂乱。
目前形势需求一项长期、持续、全面的能源政策,应该照顾到煤、油、气、电和再生能源等各个方面,而不是以项目为基础。
现在的核心问题是保障能源的安全生产和有效供给。能源短缺是客观的,但是可以通过综合协调发展来有效解决,比如国内能源和国外资源的有效利用问题,煤、气、水、电等的协调发展,必须有一个综合协调部门来规划协调。如果能源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,影响不仅是能源工业自身发展的问题,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到整个宏观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。